各有關單位:
為了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和北京市有關工作部署,全面推動學校綜合改革,學校決定開展2016年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立項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題領域與方向
選題要以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的重要理論與實踐問題為導向,重視基礎研究,突出應用研究,鼓勵跨學科綜合研究,為學校“十三五”發展謀好篇、開好局。
(一)本科教學質量
本科生大類培養模式改革,大學英語教學改革,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專業認證和專業評估,實踐教學特色建設,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大學生素質教育,繼續教育。
(二)學科建設及研究生教育
優勢學科及優勢建設學科的建設和培育,研究生教育質量保障機制,研究生管理體制,研究生德育工作、專業型與學術型學位分類培養。
(三)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輔導員、班導師隊伍建設,學業輔導體系和心理健康教育體系。
(四)科研工作
創新科研管理機制,科技成果轉化,科研團隊和科研平臺建設,科研績效評價體系和經費管理制度。
(五)對外合作交流
中外合作辦學,優秀人才的國際視野與國際競爭力
二、組織與實施
(一)項目類別
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本年度繼續實行限額申報(見附件),學院(部門)應著力把關提高申報質量,減少同類選題重復申報。
重點項目資助額度為2萬元,研究周期2年。一般項目資助額度為0.4萬元,研究周期1年。
(二)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為我校在編人員,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教輔人員和教學管理人員。
2.申請人同年度限報一項,且不能作為項目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請;項目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項目。
3.在研的國家、北京市和校級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
4.凡在內容上與已結題的各級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有較大關聯的申請項目,須在《北方工業大學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簡稱“立項申請書”)中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報。
(三)項目評審
1.學院學術委員會(部門負責人)根據立項申報要求,對申報項目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初評,經學院(部門)公示后,匯總統一報送至發展規劃處。
2.發展規劃處組織校內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經學校公示后立項。
(四)項目管理
1.重點項目發表兩篇以上(含兩篇)學術論文,提交研究報告。其中,一篇學術論文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上發表。一般項目有公開出版物。例如,教育研究類期刊公開發表的論文、主編教材等。對于尚未公開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物,結題時須提交加蓋公章的“論文用稿通知”(或出版合同),結題時間以論文公開發表時間(或教材、著作等出版時間)為準。
2.研究成果須注明“北方工業大學××××年教育教學改革課題成果”字樣。重點項目主持人是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上至少一篇學術論文的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一般項目主持人至少是一篇學術論文(著作)的第一作者。
3.按照預算和北方工業大學財務管理制度使用項目經費。項目經費自撥付之日起,當年執行完畢。其中,重點項目第一年撥付資助總額的90%經費,第二年中期檢查合格后撥付剩余10%經費。
(五)報送材料要求
1.紙質材料。(1)所有文本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冊。(2)審查合格的“立項申請書”一式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3)加蓋公章的《北方工業大學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立項申請匯總表》(簡稱“立項申請匯總表”)1份。
2.電子版材料。“立項申請書”和“立項申請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件主題:學院(部門)+2016年立項申請
3.報送時間及地址
2016年5月13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電子版材料,統一報送至敦品樓118室,逾期將無法受理。
聯系人:劉俠
電話:88802996
附件1:北方工業大學2016年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指標
附件2:北方工業大學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立項申請書
附件3:北方工業大學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建設研究項目立項申請匯總表
發展規劃處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