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學校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1〕447號)要求,現將學校2021年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要求
2021年起,教育部全面升級改造、啟用了教育統計數據聯網直報系統,并修訂完善了部分調查表表式、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1.按照《教育事業綜合統計調查制度》中的指標解釋、填報說明和聯網直報有關要求,根據《北方工業大學各單位教育事業統計填報范圍》,填報相應的統計報表(上述材料會以電子版形式發至各單位)。
2.參照《北方工業大學2021年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核查指標》(見附件1),在上級反饋填報數據的校驗結果后,相關部門填寫《北方工業大學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數據核查結果說明》(見附件2)。
3.統計報表的時點指標為2021年9月1日。時期指標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時間要求
9月23日前,請將《北方工業大學2021年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填報人員登記表》(見附件3)的紙質版(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和電子版報送到學校辦公室。
10月18日前,請各單位將統計報表的紙質版(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和電子版報送到學校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全面準確理解各項報表和指標內涵,嚴把質量關,保證統計數據的準確性。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統計數據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統籌安排好本單位教育統計工作。填報人員要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及時、準確、規范的做好統計報表各項工作。
聯系人:錢老師(88802996)
地點:敦品樓321室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北方工業大學2021年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核查指標
2.北方工業大學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數據核查結果說明
3.北方工業大學2021年教育事業統計工作填報人員登記表
學校辦公室
2021年9月18日